楞严经讲解网

得意之事,不可再作,得便宜处,不可再往。

发布时间:2023-06-23 13:16:47作者:楞严经讲解网
得意之事,不可再作,得便宜处,不可再往。

古诗原文[挑错/完善]

得意之事,不可再作,得便宜处,不可再往。摘自明代冯梦龙的《醒世恒言·卷十三》

解释:诚心如意的事情不能一直做,得了便宜的地方不能一直去。劝诫人不可贪心,要知进退。

相关文章

猜你喜欢

  • 译文

  • 注音

  • 感应

版权所有:楞严经讲解网